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万人评机关中层和基层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3〕115号)要求,温州市本级共评出10个不满意单位: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
市城管与执法局执法监督处;
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与市场监管处;
市公安消防局消防审批窗口(工程审批科);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交易中心(土地办证大厅);
市住建委房产登记中心;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市发改委散装水泥办公室。
经组织对上述10个不满意单位进行复评,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与市场监管处、市发改委散装水泥办公室、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复评结果排名后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