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巽林
办理联合审批时,业务部门没写审批答复日期;重要资料上,责任人没签名,也没盖单位印章;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只写了案由,却没写具体的违法事实和理由……你知道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中,这些行为都是不合规定的吗?近日,市评议办抽查了市直属部门上半年办结的220个行政审批或行政处罚件,发现了21类问题。
据市评议办介绍,这次完成抽查的对象是今年“万人评机关中层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第一批12家参评部门,包括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司法局、温州海事局、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据部门上报的卷宗目录,随机抽查了126件行政审批件、94件行政处罚件。检查发现,行政审批中存在未出具签收资料的回执、未对复印件作核对签名盖章等9类问题,行政处罚中存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事项不明确、照片证据的拍摄者未亲笔签名等12类问题。
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就这次抽查情况专门作出批示,他要求“问题涉及的部门立即整改,其他部门也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目前,市评议办已发出督办函,要求有关单位在10月5日前完成整改。问题及整改情况以计分形式体现在今年“万人评议”总体评价,占总分值的10%。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对其余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卷宗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