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通报:纠风在线一周简报

2015年10月30日 15:24:42来源:温州网

  本周温州纠风在线共收到140余条投诉件,市市场监督局、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苍南县环境保护局、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单位回复积极。

  一、下列帖文,已转达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处理。

  1、《平阳鳌江铂金湾新房电梯故障频发》一件,已转交至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并于29日受理。

  2、《汽车拆解》一件,已转交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湾分局办理,并于28日受理。

  3、《物品遗失,寻找态度恶劣》一件,已转交至市交运集团办理,并于26日受理。

  (以上为部分投诉件)

  二、回复精选

  1、“三江立体城欺诈销售4、5栋整楼几乎无阳光”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

  您所反映的关于永嘉县三江立体城4、5号楼采光问题的投诉情况,我局十分重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调查,通过调查三江立体城规划许可审批的间距是符合温州市规划管理技术审批规定的要求。

  2、“把拆迁场地土方挖出卖掉然后倾倒建筑垃圾晚上还焚烧垃圾和汽车噪声”

  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了解,该区域多年前就开始拆迁,但仍有多户居民没有拆,由于拆迁未完成,周围没有设置围墙,业主单位没有接手管理,之前拆房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没有清理,之前有少量偷倒,近期偷倒比较频繁。执法队员现场蹲守查获一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经核准满载建筑垃圾运往该处,现已立案调查(案件号温鹿城法2015年第002-265号),现场未发现垃圾焚烧情况。

  我局一直以来重视杨府山拆迁地块垃圾偷倒的管理,已查获多起相关案件,但此处为开放性拆迁区域,出入口四通八达,且场地内原本就堆放大量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少偷倒者因此来该处倾倒,下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违规建筑垃圾处置及焚烧垃圾监管力度。

  3、“宜山镇人民东路对面(揽胜纸业)日夜噪音扰民,厂内产生刺鼻气体随意排放,严重危害居民生命健康”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回复:

  针对该厂的噪音、废气问题,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勘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鉴于其未在限期内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现案件相关材料已报县环境监察大队。

  4、“对违章处理的不服”

  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查,浙C2N3XX车主用翼行温州APP处理该违停,由于翼行温州短信发送机制对于跨网发送短信兼容性不足,导致车主无法正常收到违停处理短信,因而导致错过违停缴款期限。我局已向该平台的管理方电信公司反映,并推出“鹿城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通过该公众号处理违停不存在上述问题。因为接口的关系,人行道违停当事人在完成缴费前,交警网查询状态为“未处理”,缴费完成后才会变成“已处理”状态。因此,对于当事人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的150元加处罚款,出于人性化执法的考虑,予以撤销。至于您建议的违章缴费短信提醒机制,我局已有考虑,将在下一版本中更新,但违停系统为市城管与执法局管理,缴费短信提醒仍需与市城管与执法局对接。

  您反映的车辆停放位置虽然有可能在大厦红线范围之内,但该区域是一个日常主要功能是供行人通行开放性场所,故可认定为人行道。

  5、“西城路教场头新路67弄5-2号小巷深处暗藏无证加工黑作坊职能部门何时受理打击取缔”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2015年10月23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化所执法人员会同街道网格干部一起到教场头新路67弄5-2号检查,该处加工猪大肠,加工后送到西城路销售。根据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加工,教场头新路67弄5-2号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通知书,为违法加工猪大肠。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违法小作坊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编号:温鹿市监责字【2015】54号,并责令限期办理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加工。

  2015年10月29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处现场复查,发现正在整改装修中,但没有加工。